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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竊的辯解,都是高溫惹的禍::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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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五十五歲的李姓男子,涉嫌行竊機車被警方通知到案說明,李嫌辯稱因天氣太熱,頭昏腦脹才會騎錯車,但警方認為李嫌所有是白色機車,涉嫌竊取的是紅色機車,差別很大,明顯是狡辯之詞,依竊盜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警局第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八月初接獲民眾報稱停在崇善路的紅色輕機失竊,隔了幾天,又有另一位民眾報失機車,因二案機車在同樣地點失竊,警方懷疑是常在附近出沒的五十五歲李姓男子所為,警方聯絡勸說李男到案說明,並表示如果是誤騎他人車輛,應立即前往派出所解釋並歸還,李嫌為表清白騎車到派出所,警方卻發現所騎機車是第一件機車竊案的紅色輕機車,當場人贓俱獲。 警方表示,李嫌原本是為了第二件機車竊盜案說明,卻騎八月初第一件失竊案的紅色輕機車到派出所,雖然李嫌辯稱對於第二件竊盜案完全不知情,而騎紅色輕機車是因為天氣太熱,頭昏腦脹才會騎錯,但警方認為李嫌自己的車輛是白色重機車,車型有明顯差別,不太可能誤認,因此認為李嫌所言純屬狡辯推拖,除依法送辦外,並持續追查第二件失竊的機車下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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