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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罰鍰金額10為獎金::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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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罰鍰金額10為獎金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動物防疫保護處最近常接獲民眾通報有整窩幼犬被棄養於民宅、市場、公園或是野地。從犬隻的外觀研判,這些犬隻應是家犬所生,被飼主整窩棄養。
  動保處強調,棄養動物為違法行為,請民眾不要任意棄養動物。類似案件常因為民眾怕有困擾,所以不願意提供線索,缺乏直接證據,致使棄養犬隻等動保案件查緝不容易,為了杜絕棄養行為及嚴懲任意棄養動物的民眾,市府從今年起推動施行「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對於惡意無故騷擾、虐待、傷害動物致死或殘缺、宰殺犬貓、販賣犬貓屠體等重大案件,或民眾任意棄養動物等案件,檢舉人將可獲得實收罰鍰金額10%的獎金,每人每年最多可領五萬元,民眾如果有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案件,可檢具相關資料向動保處檢舉,且動保處也會確實保密每一位檢舉人的資料。

 

   
張貼日期: 2014/4/21 上午 10:39: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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