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偵辦違法傾倒廢棄物案,同步前往台南市歸仁區、安定區等農地共十處所執行搜索,以六部挖土機開挖現場,發現未經處理之污泥、集塵灰、爐渣及營建廢棄物等,經傳喚方姓環保公司方姓負責人、楊姓地主共七人到案說明,其中方、楊二人各以二十萬及五十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指出,方姓負責人,涉嫌將未依許可文件內容,處理事業廢棄物,將受託清除的廢棄物載往農地回填或工地任意堆置、掩埋。 案經檢察官林仲斌訊問後,方姓負責人自一0二年七月起,陸續將自事業單位處受託清除之大量汙泥、爐渣、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未經處理之廢棄物回填或堆置於農地及工地等多處,台南市歸仁北段農地楊姓地主則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分別涉有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其中方姓負責人,檢察官諭令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經台南地院法官裁定以二十萬元交保;另楊姓地主則諭令以五十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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