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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賊作案,將眼鏡遺留在現場,警方幫忙找回::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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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賊作案,將眼鏡遺留在現場,警方幫忙找回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 ,在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一段巷內,查獲58歲張姓嫌犯,涉嫌侵入住宅竊盜案件,經警方帶同張嫌前往贓物棄置處取贓,取出港幣、人民幣及日幣等贓款、金飾14餘兩等證物,另查扣作案用鐮刀、及犯嫌遺留於住宅內眼鏡等犯案證物,警方正擴大清查張嫌是否涉及其他住宅竊盜案件中。
  警方指出,張姓嫌犯安南區人,曾犯有竊盜、賭博、麻藥前科,平日都在台北擔任房仲工作,近幾月因母親生病,南下寄住在妹妹安南區家中,以方便照料母親,日前照料完母親後,騎車經過安中路一段巷內,見住宅內無人在家,隨手於公園內撿拾一把鐮刀,並藉屋旁梯子爬上住宅2樓外,敲破窗戶入屋行竊,離去時因天色未暗,先將竊得物品藏在附近垃圾桶內後,前往附近公園運動,等待夜深人靜欲前往取贓時,屋主及警方已在竊案現場勘查,見張嫌形跡可疑,且查證現場相關跡證都與張嫌吻合,起初張嫌仍辯稱只是在附近運動,直到警方找到贓物包後,張嫌方才承認犯行,警方當場將張嫌逮捕。
令警方想笑的是,張嫌在取贓過程中,因為眼睛有閃光看不清楚,要求警方請家人幫忙拿眼鏡來,沒想到偵查隊鑑識人員馬上跟他回說:你的眼鏡放在剛剛行竊屋內的床上,連張嫌自己也覺得很糊塗。

   
張貼日期: 2014/5/23 下午 05:11: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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