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為提升古蹟區紀念商品品質、代表性、多樣性與開創城市文化當代美學價值,並使商品上架有一公平、公開的評選機制,再次號召各優質商家提供商品進行評審,以廣納各界優質創意設計商品,為古蹟行銷加分。 凡經評選通過的商品即可在臺南市古蹟區販賣部進行販售。自即日起有興趣的商家可至市府文化局網站,下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銷售紀念商品評選要點」及「民間設計生產商品古蹟點販售申請書」,報名受理日期至7月16號止,歡迎各界踴躍申請。凡通過審查的商品,就可在古蹟販賣部先行試賣三個月,如果試賣效益良好,再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寄賣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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