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芳芸臺南報導】對園藝有興趣的46歲張姓男子,自106年間起,利用夜間騎車外出,竊取被害人門前騎樓或圍牆上擺放的「小品盆栽」帶回觀賞。
106年10月21日家住新市區大洲里55歲許姓被害人,發現住家圍牆上2盆「真柏」小品盆栽遭竊,損失約新臺幣2萬元。
106年10月底家住善化區坐駕里59歲楊姓被害人,發現工廠騎樓外5盆「真柏」小品盆栽遭竊,損失約新臺幣5萬元。
107年10月13日家住善化區坐駕里70歲陳姓被害人,發現家中住家門前3盆「季氏櫻桃」小品盆栽遭竊,損失約新臺幣3萬元。
其中,陳姓被害人於盆栽遭竊後,立刻向善化派出所報案,警員胡晉銘、黃福良積極調閱相關影像資料,交叉比對,終於找到張姓竊賊。
張嫌到案說明並坦承犯案,他辯稱因熱愛園藝,見部分盆栽葉子枯黃於心不忍,才想搬回家栽種,讓他們有機會「起死回生」,偶爾騎機車路過看到盆栽漂亮,於是偷回「純觀賞」。張男落網後表示,偷竊時都是騎車隨機犯案,以徒手將竊得盆栽搬上機車前腳踏板載回家「觀賞」,警方也在張嫌家中起出贓物,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函送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