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芳芸臺南報導】臺南市安定區李姓區長酒後駕駛公務車輛肇事,黃偉哲市長獲悉甚表震怒,民政局顏振標局長表示:將先調任李員為非主管職,至於公共危險罪嫌,正由市警局調查偵辦中。臺南市政府表示,酒駕害人害己,尤其公務人員更應該以身作則,酒駕肇事絕不寛貸!
安定區李姓區長4月6日傍晩駕駛公務車於永康區中山南路,與民眾黃女駕駛重機車發生交通事故,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獲報派員前往處理,李姓區長經酒精測試濃度達0.16mg/l。
黃偉哲市長表示,酒駕悲劇一再上演,為遏止酒駕,政府已制定加重酒駕處罰規定並已開始實行,然而仍有人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駕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往往非常嚴重,每次道安會報及相關場合,他一再重申,為了你我安全,呼籲大家酒後不開車,尤其公教同仁更應以身作則。
民政局顏振標局長並表示,李姓區長酒後駕駛公務車輛肇事,另會在調查完整後,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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