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一名五十九歲的魏姓民眾,去年底跟一名未成年的李姓男子,在府安路七段用李姓男子自備的魚網,偷撈他人魚塭的吳郭魚十五公斤,經報警移送地檢署起訴,台南地院今天作出判決,判他十五日拘役,得以一天一千元台幣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