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涂沛宸】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等四大弊案,台北地院今天下午4點進行宣判,14名被告中,陳水扁和吳淑珍部分,檢方求處最厲之刑皆判無期徒刑,陳水扁罰金二億,吳淑珍重罰三億;而陳致中判二年六個月,罰金一億五千萬元、黃睿靚判一年八個月,馬永成判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