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中國籍王姓船長駕駛「宏泰58」貨輪,明知船上電子海圖均有標示海底電纜位置,竟基於毀壞海纜纜線之犯意,於2月25日凌晨,在臺南市北門西方外海5海浬附近,將貨輪錨爪釋放下水,並駕船在臺澎3號海纜線上方做Z字形移動,且利用貨輪錨爪勾斷臺澎3號海纜線,讓中華電信公司海纜系統受損,並影響臺灣本島與澎湖間電話、網路寬頻通信使用,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王姓被告涉犯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王姓被告,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非佳,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另同案7名中國籍船員經專案小組調查後,認犯罪嫌疑不足,均為不起訴處分,該7名收容中的中國船員另由權責單位依法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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