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電聲 電聲家族 電波指數 有話大聲說 e哥傳書
統一發票查詢
高速公路路況
火車時刻表
天氣預報
股市財經
台南市政府網
Advertisting
勝利之聲廣播公司
勝利電台FB
勝利會客室
電聲廣播電台
俊逸文教基金會
俊逸文教基金會FB
俊逸慈善基金會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FB
俊逸基金會相簿
交通部
交通路公路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車主收到罰單要記得在應到案日期前,辦理歸責實際駕駛人!::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車主收到罰單要記得在應到案日期前,辦理歸責實際駕駛人!
【記者蘇芳芸臺南報導】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自112年6月30日有重大變革,以往只有被警方攔查違規才會記點在駕駛人身上,現行逕行舉發案件也要記點,如果車主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違規點數就會記到車主身上。

車主收到違規舉發單時,若認為受舉發的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就要在舉發單應到案日前向監理所站或裁決機關申請歸責給實際駕駛人,也可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各直轄市裁決機關官網線上辦理,但超過應到案日期就無法再申辦歸責,車主要注意喔!

嘉義區監理所黃萬益所長提醒,非實際駕駛人而出借駕照供人歸責交通違規記點,涉及相關刑事責任,目前監理系統已有異常檢核機制,也有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的案例,呼籲民眾不要輕信網路謠言,也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張貼日期: 3/28/2024 3:16:00 PM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
800*600的螢幕,並且為IE5.0版以上之瀏覽器 CALL-IN 電話:(06)235-8462
地址:台南市林森路一段149號15樓之11
服務電話:(06)238-1262∼3 傳真電話:(06)238-1264 訪客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