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已經擁有土地或即將購買土地的人,不能不注意,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出兩個關鍵日期提醒民眾,一個是8月31號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另一個是9月22號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適用特別稅率及各項減免稅地的申請期限截止日。
財稅局指出,納稅義務基準日就是當年度地價稅以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如果你買入土地是在8月31號以前辦妥買賣登記的話,那今年的地價稅將由你負擔,如果是在9月1號以後才辦妥買賣登記,那麼納稅義務人還是原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稅在買賣中所占比重或許不高,但仍值得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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